门源回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