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经备案或者未办理变更备案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由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