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应当取得而未取得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