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网上交易管理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认购书,保证销售信息的公开、透明。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