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九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签订预售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