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六条已废止房地产转让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应当如实申报房地产交易价格,并依法缴纳税费。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