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五条已废止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办理房地产交易相关手续,应当如实向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