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和加强青岩古镇的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