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二章 推广与促进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世界读书日、图书博览会等活动,动员、示范、引导公民参加全民阅读。每年第三季度为书香贵州阅读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资助全民阅读公益活动等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