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二章 推广与促进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巩固书香贵州阅读品牌;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培育和巩固当地特色阅读品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