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五十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依法设立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依法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促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