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五十五条有效鼓励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等环保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向社会公众开放,为公众学习了解相关环境保护知识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