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眉山市行政区域内三苏遗址遗迹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利用以及其他活动。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