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的保护利用,传承和弘扬三苏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眉山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