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第五章 藏医药保障与传承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藏医药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支持建立藏医药文化博物馆、文化馆等藏医药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