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第五章 藏医药保障与传承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藏医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发展藏医药产业,在用地、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