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第五章 藏医药保障与传承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藏医医疗机构和销售藏药的药店列为提供社会医疗保障服务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将符合条件的藏医诊疗项目、藏药饮片、藏药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藏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