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发展藏医药事业应当坚持继承、保护、创新、扶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促进藏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