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藏医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