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第三章 藏药保护与发展第二十三条有效获得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的藏药院内口服制剂,经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自治州内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