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村容镇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