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

风景区内涉及饮用水源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文物保护以及水库、灌区等管理的,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