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资源与生态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在风景区内从事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