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