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业主规约、行业规范,对文明行为相关内容进行约定。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