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二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业主规约、行业规范,对文明行为相关内容进行约定。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