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促进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制定行业优质服务标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用事业以及金融、邮政、通信、医院、交通、宾馆、商业零售等窗口服务行业应当制定优质服务标准,创建文明服务品牌。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