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会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工商联应当培育和发展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商会组织,在同业企业较集中、产业特色较明显的地区,指导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商会组建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