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个人会计师事务所由个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