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第二十二条有效个人会计师事务所由个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