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第十七条有效注册会计师离所、转所均须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