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与教育第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下乡、健康扶贫等活动,加强农村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组织演出、播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片、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提升农牧民防范艾滋病传播的意识和能力,遏制艾滋病在农村地区的传播和蔓延。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