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提供住宿、洗浴、休闲娱乐、美容美发服务的营业性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