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与教育第十五条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职业中介机构在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培训教育内容,为务工人员提供有关信息服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