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开发和利用第二十一条已废止自治县对巴里坤湖芒硝、丰年虫等资源实行限量有偿采捕制度,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