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鼓励、支持农牧民实施舍饲圈养,发展现代畜牧业。自治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核定湿地载畜量,以草定畜,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调整、优化畜群结构,防止超载过牧,造成湿地退化。地方法规 ·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