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已修改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职权,可以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由市和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