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