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各地在制定或者调整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时,应当充分听取宗教事务部门、有关宗教团体、游览参观点内宗教活动场所代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