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作出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