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章 民用建筑节能第三十三条有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