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章 民用建筑节能第三十一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采购并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对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