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章 民用建筑节能第二十八条有效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民用建筑节能验收报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