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第五章 公众参与第二十九条有效每年5月25日为"保护母亲湖行动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湖主题宣传以及其他活动,发动全社会做好羊卓雍错保护工作。对保护羊卓雍错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