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对海岛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依法予以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