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招标投标、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