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招标投标、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