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二章 政府投资决策第十五条有效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全面分析论证建设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并对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作出说明。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