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人文环境第五十三条有效本市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文化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文化开放与包容度,营造尊重和鼓励创新、亲商安商富商的文化氛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