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严格依法公开公正高效做好审判、检察和执行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