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人才、产业等政策,应当依法公开,及时落实,并为市场主体提供解读、咨询服务。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