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同时验收。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