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第三十一条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